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神农架林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中国神农架”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nj.gov.cn/zwgk/xxgknb/)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神农架林区残联办公室联系(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神农大道123号;邮编:442400;电话:0719-3332673;传真:0719-3332620)。
2019年,我会按照《条例》及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林区党委、政府和残联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一是残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理事长担任组长,副理事长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宣文科负责网站、微信、微博及公众号的管理、运行和维护等日常工作,形成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信息收集、审批、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内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理事会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用,把残疾人反映最强烈、最关心关注的事务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四是按照有关规定严把信息上网关,做到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网络安全工作,无失泄密事件和重要数据丢失现象发生。五是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障工作,安装防火墙产品和采用防病毒软件,关闭了不必要的应用、服务、端口和链接,限制易被攻击、利用的网站栏目和功能。六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定期进行网络内部检测,禁止在外网上进其它内容文件和数据的传输打印。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对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持。
(二)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林区政府信息化发展的统一要求,为切实抓好政府门户网(残联网站)和电子政务网管理建设,结合残联工作职责,投资资金与报社签订合同,精心设计了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公告通知、残疾人之窗、政策法规、专题报道、办事指南、图片新闻、公共服务等网站栏目。同时在政府政务公开系统及各类公众号栏目中也及时更新和发布了残联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内容。通过实行网上公开,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了残联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残联不断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电子政务网建设,及时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以及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舆论导向的正确性。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残联网站、微信、微博、论坛、群组等发布信息共32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系统42条,残联网站67条,微博83条,微信(公众号)61条,新闻舆论转发72)。并通过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神农架)公开了林区残联2018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 | 2 | 2 |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未接收到有关申请政府公开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管理、使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们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让公众能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相关事项。
201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