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残联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辅具适配、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六)承担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八)指导和监督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的工作。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林区残疾人联合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法规和重要文件、报告;联系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制定普惠性政策时,充分考虑残疾人群众诉求和特殊需求,实施特惠性助残政策和项目;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同步小康等重点残疾人事业业务领域进行指导与管理;联络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会议,组织开展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机关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检查;负责机关文秘、目标考核、政务管理、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与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和卫生文明创建、深化改革、网站管理、档案、保密、信访、人事、统计、财务、计生、党群、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综合部(康复科、教育就业科、维权科、组织联络科、宣传文体科)
负责林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及理论研究,负责宣传、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各项残疾人政策的落实。
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实施残疾预防行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指导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业务建设;负责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与脱贫攻坚任务,开展残疾人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负责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负责残联系统的组织联络工作,组织残联换届,加强基层残疾人队伍建设,指导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负责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加强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和舆论宣传,开展文化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残疾人文化体育比赛。
(三)神农架林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林区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协调推动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落实,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负责组织实施康复服务项目,残疾人和功能障碍者康复医疗、教育、托养、人才培养工作,做好残疾人对特殊用品用具和辅助用具需求的调查登记和供应服务工作。
三、人员构成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12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4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工勤编制1人,其他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总收入345.9万元、支出334.88万元。2019年总收入281.2万元、支出298.27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64.7万元,原因残联人员增加以及中央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投入加大;支出较上年增加66.27万元,增长原因为残疾事业项目增加。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万元,支出304万元。2020年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41.9万元,支出增加30.88万元。增加原因为省级拨款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林区残联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07万元,其中:办公费3.98万元,咨询费0.5万元,电费0.52万元,邮电费2.34万元,物业管理费1.7万元,差旅费9.2万元,租赁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15.28万元,工会经费3.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8万元。年初预算50.4万元,减少2.33,降低4.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林区残联三公经费支出为0.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均属国内公务接待共8批次30人次,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残联来我区检查验收及帮扶增加。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
1、2020年因公出国(境)预算3万元,实际金额费用0元,未发生此类活动。
2、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实际金额为0元,未购买公车,不存在维护。
3、2020年公务招待预算费用为4.5万元,实际金额为0.33万元。其中,预算内接待费用0.3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林区残联无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金额243.44万元;组织对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评价金额128.7万元,评价金额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情况良好,满意度达到95%以上;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每一项均按照政策发放到位,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满意度95%以上。
(二)部门决算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底已完成绩效目标,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财政的相关资金到位及时,为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保障;在专项资金的执行过程中,管理制度较健全,制度执行有效;各项目执行到位,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残疾人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2020年度林区残联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2020年林区残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林区党委、政府及省残联的工作部署,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工作稳步发展。全年绩效目标完成95%,预算执行率95%,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优。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0年林区残联整体绩效目标完成93%,目标执行率为93%。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执行率情况。
整体绩效目标执行率情况达到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绩效目标情况也达到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未有未完成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0年存在“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执行率和控制率低。主要原因:一是残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倡厉行节约;二是残联原办公楼因棚户区改造拆除,目前在临时办公点,所有设备采购延后。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一是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倡厉行节约;二是加强资产的使用管理,对不能使用的设备及时进行资产处置并更新。
2、加强预算编制。一是合理编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二是结合单位办公设备使用情况编制这功夫采购支出预算。
附件:2020年度林区残联部门整体部门自评表
2020年度林区残联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28.7万元,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底已完成绩效目标,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财政的相关资金到位及时,为资金的使用提供了保障;在专项资金的执行过程中,管理制度较健全,制度执行有效;各项目执行到位,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残疾人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全年绩效目标完成93%,预算执行率93%,自评得分93分,评价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执行率达到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率达到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并未存在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残疾人项目推进困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提高我会整体绩效水平、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2.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附件:2020年度林区残联项目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